全国人大代表张重华建议:信息安全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
目前,在信息领域里大量的安全问题让人们不胜其烦,不堪其扰。手机用户常常会收到促销联线游戏、声讯电话等垃圾信息和虚假广告,不法分子甚至利用手机短信欺诈钱财;在金融领域,一些从业人员利用所掌握的信息技术和资源,盗窃用户和国家资金,非法牟利的案件也时有所闻;IT产业人员职务犯罪,2001年全国147个变电站的某设备程序中先后出现逻辑炸弹…… 信息手段的多样化导致一些机密信息多渠道流失。同时,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功能中的信息安全问题,对社会造成冲击,带有照相、摄像功能的新款手机引发侵权的经济、民事、刑事纠纷,涉及隐私方面的争议也无独有偶。由于立法滞后,导致处理这类问题时缺乏法律依据。 为此,建议拟议的《信息安全管理法》可考虑包含以下内容:健全信息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,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;政府要加大信息安全管理技术等研发的投入;对构成信息安全犯罪的,在处以经济处罚的同时,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(2004年3月6日第15357期《新民晚报》第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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