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语录(六十七)
儿子为他未来的儿子或女儿起好了名字:生男叫陈俊亮,生女叫陈聪美。我看看二十年后他还记不记得此事,是以记之备忘。哈哈。
周六早上一家三口睡一张床上聊天。儿子问我昨晚上哪儿去了,我说在KTV唱歌。儿子大声叫起来:“我看一定是跟其他女的唱歌,你肯定是脚踩两只船。”老婆故意附和:“你老实交代,有没有另一只船?”此时老婆手机响起,手机正好在儿子那边。儿子顺手拿起,一看来电显示,是XX,儿子认识的一个男同事。儿子把手机递给老婆:“呶,妈妈,是XX,你的另一只船。”
儿子说长大要当运动员,老婆关照他要好好学英语。儿子说学英语和当运动员有什么关系,老婆说当然有关系啊,将来你要出国,外国的教练都说英语。儿子若有所悟:“哦,我会对他说,I can't speak english, But I can speak chinese. Can you speak chinese?”
继高跟鞋踩死小猫后,最近网上又在热炒一个发生在某小区的所谓“虐猫”事件,再次上演了一出网络暴力剧。这次暴力剧与上次不同,当事人只想赶走那只经常在他家雨棚上大小便的小猫。爱猫志士们不分青红皂白,纷纷跳出来捍卫猫权,真是TMD虚伪至极。你们这么爱猫,家里怎么不办个流浪猫收容所?
我对小区流浪猫,向来主张任其自生自灭,除非它妨碍到人们的生活起居——比如说破坏小区环境卫生,或是影响居民正常休息,甚至人身安全,有这种情况,那就应该坚决消灭之。爱猫志士们的仁爱之心,拜托,还是收敛一些,留给希望工程或慈善基金会吧。
儿子顽皮,我“恐吓”他:“你再这样,我不要你了。”
儿子照例是语不惊人誓不休:“你不可能不要我的,如果你们两个人离婚,根据法律规定,我总是要跟条件比较好的那个人……”他知道我收入比他妈妈高,这小赤佬,吃定我了。但问题在于,10岁的小毛孩子,从哪里听来的法律规定?
昨晚10点,儿子躺在床上,还在JJYY不肯睡。我怒喝:“快点睡!”
儿子侧身附在她妈妈耳边说了一句话,然后就乖乖地睡着了。
今天老婆告诉我那句话是:“爸爸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”